中央反复强调,7省明确光伏项目用地相关举措,光伏人注意了!

5月中旬,河北行唐200MW光伏项目因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此事一度引发了业内对于光伏用地问题的大讨论。

而经光伏产业网梳理后发现,从今年1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正式实施;到5月25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有关光伏项目用地的相关政策,竟贯穿了整个上半年。

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月4日,“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1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以卫片执法工作为抓手,推动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

3月1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统一底图、底数,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

还记得当时就有光伏人预测,“政策出台以后,将会有一大批存量光伏老项目会被莫名其妙地通知,占用了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国家公益林……加之过去两年很多项目被动纳入环保生态红线范围,可以想象,2022年又是光伏项目扫尾人忙碌、充实、崩溃的一年。”

现实如他所料,据光伏产业网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山东、河北、宁夏、江苏、广东、河南、陕西等多个省份开展了“农光互补”类项目的土地核查工作。

山东

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对光伏项目用地进行核查的通知》,要求核查光伏项目土地使用是否符合此前规定要求,是否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永久性建设设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并且要求即日起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

河北

2022年1月17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全面叫停1月17日之后审批的农光互补项目。

宁夏

2022年2月9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2015年印发的《关于规范新能源产业用地的通知》进行了三项修改,明确加上了“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广东

2022年5月5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回复了两则关于农光互补用地的问题:

1、农光互补的光伏发电项目如何处理土地关系?是否需要审批?

按照《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光伏发电项目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光伏项目占用一般农的用地(耕地)符合【2017】8号文的相关法规,为什么相关市局部门不允许?

我司光伏项目占用鱼塘及部分一般农用地(含少量水田),现应相关政府单位要求,到区自然资源局进行项目开工的前期手续备案,被告知禁止占用耕地,但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根据国土资规【2017】8号文的相关规定,我们项目用地可使用一般农用地作为光伏厂区搭设光伏板。现阶段区自然资源局无法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却禁止我们使用的情况怎么处理。在我司光伏项目选址边有着情况相同的光伏项目占用部分水田并获得了区自然资源局的备案函,请问他们是如何获得准许?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规定,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符合上述要求,方可使用耕地。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支持!

河南

2022年5月25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风电、光伏项目的用地,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文件提出:

1、严格控制一般耕地在农用地范畴内转换用途。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要实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确保一般耕地数量不减少。

2、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必须严格落实”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增加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3、光伏项目,使用农用地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陕西

2022年5月31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印发落实稳经济要求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配套措施的通知》,出台十六条配套措施,提高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其中提及对于近期拟实施的国家和省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可追加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三区三线”划定规则调出。允许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在不突破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调整项目用地位置、范围和面积。

江苏

2022年6月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文件原文附后),要求各地级市提供以下材料,对辖区内农光互补项目进行全面摸底:

1、区域光伏电站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占用耕地、园地及养殖水面情况。

2、从行业技术角度看,光伏板铺设有哪几种模式,每种模式对耕地种植作物类型有何影响,是否影响耕地产能(尽量用量化指标)。

3、是否出台光伏用地相关规定或技术标准,从耕地保护角度看,有何突出问题与意见建议。

谈及地方政策带来的变化,一位光伏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光伏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规范比较模糊,只需要得到村委、县政府等同意就可以,现在上级部门进一步明确了用地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何继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同样是使用农业用地,不同的省份完全不一样,耕地的产量不一样,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用地成本也不一样,不能用单一的标准去限制。

根据天风证券研报,当前中西部省份光伏电站土地租赁费用为200~300元/亩/年,但山东、江苏及河北部分地区可以达到700~800元/亩/年,甚至浙江某光伏竞价项目的土地租金飙至2500元/亩/年。

今年3月,晶科能源CEO陈康平在公开场合表示,要加强光伏复合项目用地保障。他建议,国家层面出台支持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光伏复合项目中光伏阵列的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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